我局录用2010年公务员面试定于2010年3月3日(周三)—3月5日(周五)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选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达到合格 分数线 的考生中确定,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
三、面试时间
组别 |
面 试 时 间 |
面试考生职位代码 |
备注 | ||
A组 |
3月3日 (周三) |
上午 |
8:45-12:00 |
0701651001 0701651002 0701651003 | |
下午 |
1:30-5:00 |
0701651004 | |||
3月4日 (周四) |
上午 |
8:45-12:00 |
0601651006 | ||
下午 |
1:30-5:00 |
0701651008 0601651010 0501651011 | |||
3月5日 (周五) |
上午 |
8:45-12:00 |
0501651016 | ||
下午 |
1:30-5:00 |
0601651017 | |||
B组 |
3月3日 (周三) |
上午 |
8:45-12:00 |
0701651005 | |
下午 |
1:30-5:00 |
0701651007 | |||
3月4日 (周四) |
上午 |
8:45-12:00 |
0701651009 | ||
下午 |
1:30-5:00 |
0501651012 0501651013 0501651014 | |||
3月5日 (周五) |
上午 |
8:45-12:00 |
0601651018 | ||
下午 |
1:30-5:00 |
0501651015 |
注:当日上午和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面试地点一层西大厅交验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体检和考察
在参加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确认。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确认,邮箱地址:zhaolu@bjciq.gov.cn。邮件主题为:准考证号+姓名。邮件内容为:我确认参加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务员录用面试,手机号:***********,身份证号码:************。无法上网的考生可以电话形式与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10—58619135或010—58648606),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逾期不确认都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面试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英语 (论坛) 四(六)级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请事先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2、社会在职人员:本人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无工作证需出具单位证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请事先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考生报名登记表》,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4、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需要提供“2008年、2009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原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考生无故迟到或缺席,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