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0年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面试最低分数 |
0503010001 |
检验检疫科员 |
676141210116 |
李福成 |
103.300 |
676161036715 |
刘 艺 | |||
676161036726 |
赵 芳 | |||
676135521809 |
傅慧娟 | |||
676161036315 |
高 静 | |||
0503010002 |
信息化管理科员 |
676161036330 |
孙育博 |
109.100 |
676170320511 |
王 莹 | |||
676161036411 |
焦少飞 | |||
676161036712 |
杨 帆 | |||
676131180104 |
姚 飞 | |||
0603020001 |
检验检疫科员 |
676239601604 |
王 睿 |
107.800 |
676241164421 |
曹 磊 | |||
676261141828 |
杨安宁 | |||
676244322925 |
徐 芳 | |||
676261142116 |
朱 涛 | |||
0603020002 |
财务管理科员 |
676261142520 |
倪惠萍 |
104.800 |
676261142801 |
张飞燕 | |||
676261142424 |
董 雅 | |||
676261142112 |
王 凤 | |||
676261142005 |
王 丽 | |||
0603030001 |
检验检疫科员 |
676261142421 |
胡中慧 |
103.800 |
676244322927 |
张 帆 | |||
676264202105 |
安瑞平 | |||
676246031113 |
李 雅 | |||
676261142324 |
侯海洋 | |||
0603040001 |
检验科员 |
676261142621 |
王宇恒 |
109.900 |
676261142804 |
孙定华 | |||
676234201711 |
裴香涛 | |||
676261142908 |
闫小程 | |||
676232531812 |
巫 洲 |
二、面试确认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于2010年3月1日8:30—17:00进行面试确认。确认地点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604(人事处)办公室。
(二)考生面试确认时必需携带以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1寸彩照,照片另带5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五)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09年3月3日进行,考生须于上午8:20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超过规定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地点: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A座(西安市含光北路10号,含光路与南二环十字西北50米)二楼会议室,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考场通知。(地图和乘车方式见附件2)
(三)面试要求:考生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侯考室报到,并遵守考场相关规定。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考察对象:一是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二是应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执行。
(三)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五、其他事宜
1、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2、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3、联系人:吕博 电话:029—85407194
附件:
1、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地点地图和乘车方式。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