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现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太原监管办公室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专业考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及名单
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及参加调剂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参加专业考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招考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 |
综合处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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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博 |
372114371008 |
09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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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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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慧娴 |
3721143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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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虎 |
37214217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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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娇艳 |
37217034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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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莉 |
372131160925 |
二、专业笔试、面试安排
专业考试时间:2010年3月2日(周二)下午2:00-4:00,专业考试大纲见电监会网站(www.serc.gov.cn)。
面 试 时 间:2010年3月3日(周三)上午9:00
考 试 地 点: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5层太原电监办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
请入围我办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2月25日,带齐有关资料到我办进行资格复审。(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4层0421室)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3)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5)笔试成绩单。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6)笔试成绩单。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有关要求
1、2010年3月2日下午1:30前,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考场,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2、2010年3月3日上午8:30前,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面试候考室。
3、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根据有关规定,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联 系 人:何永佳
联系电话:0351-7218312
传 真:0351-7218287
特此公告
国家电监会太原监管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