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3月4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报考各职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如下:
业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月4日上午;
人事教育处人事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月4日下午
面试地点:石家庄市槐中路262号河北省地震局 (体育南大街与槐中路交叉口西南角);乘车路线:各位考生从火车站乘6路、快6路、16路公交车到省地震局下车即到。
二、 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笔试最低分数线:人事教育处人事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11.6分;业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1.8分。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陈 莹 |
303137066507 |
杨 碧 |
303153304720 |
李军霞 |
303113041917 |
董瑞朝 |
303171311101 |
马春英 |
303161033016 |
欧阳行艳 |
303171381328 |
段翠芳 |
303113042617 |
万 辉 |
303136021610 |
何 翠 |
303113022817 |
魏引杰 |
303162012826 |
韩志伟 |
303162010728 |
曹东旭 |
303142086310 |
曾 强 |
303111214213 |
高志锋 |
303163010402 |
成 琳 |
303161033020 |
|
|
三、注意事项
(一)考试确认
请考生本人于3月1日下午4:00前通过本人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或电话进行确认参加面试。因考生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误且未主动联系我们而无法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确认的考生,务必于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207号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准考证;(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学历、学位证书;(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用大信封装好,并在正面写清楚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同一职位面试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有关要求
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面试。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具体面试安排,须于2010年3月4日上午8:50或下午1:20前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311-85817734;0311-85817604
电子信箱:md@eq-he.ac.cn
联系人:孟娣
特此公告。
河北省地震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