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由国家公务员局根据规定统一确定,并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我局公务员面试定于2010年3月3日上午、下午和4日上午、下午分四批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及分批情况详见《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批情况表》(附件1)。
二、面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复审
请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详见公告第三条:“时间、地点安排”)。考生报到和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笔试准考证;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5、报名登记表;
6、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或证明(如学历学位、职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等)。
7、一吋近期免冠照片2张(体检时用)
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
三、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地图、乘车路线及住宿指引详见“附件2”):
报到及资格复审 |
面试(候考) | |
第一批 |
3月2日14∶30 |
3月3日8∶15 |
第二批 |
3月3日12∶45 | |
第三批 |
3月3日14∶30 |
3月4日8∶15 |
第四批 |
3月4日12∶45 | |
地点 |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 A座二楼 |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 A座三楼 |
(二)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A÷2×50%)+(B×50%),其中A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B为面试成绩。
(二)成绩公布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对于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次日上午8∶30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大厅外公布。同时,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安排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公布成绩当天上午8∶45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门前集中,统一乘车前去体检。体检医疗机构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
(四)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的次日早晨8∶30前空腹,并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吋照片二张到广东检验检疫局大楼一楼大厅前查看面试成绩。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在公告栏前等候安排体检。
五、其他事宜
(一)面试注意事项
1、第一、第三批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15前,第二、第四批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下午12∶45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第一、第三批面试的考生在8∶50前,第二、第四批面试的考生在13∶20前仍未按规定进入候考室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2、任何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考生面试资格。
3、应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须交指定人员统一管理,进入候考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否则按作弊处理。
4、应试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候考期间不得随便出入候考室,特殊情况要申请工作人员陪同。
5、考生面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大楼,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应申请工作人员代取,不得自行进入。
6、考生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信息。
7、应试考生要自觉保持候考室卫生,严禁吸烟、吐痰、吃零食。候考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8、应试人员的往返路费、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宁
联系电话:020-38291737
网 址:www.gdciq.gov.cn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件:
1、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批情况表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