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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九三学社 2010-02-22 02:09:42 评论(0)条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现将九三学社中央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姓 名 职位面试最低分数
办公厅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919133019404

陶李云 107.2

919139451522

任如群

919139582226

潘 锋

919139461327

张玉诺

919132510815

陈志怀
社会服务部经济扶贫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919144059118

谢日光

108.3

919139323512

崔晓静

919171310820

刘文燕

919153310814

陈 实

919114351629

周海旺

参政议政部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919131233025

宁学敏

113

919132014110

张太友

919144059120

冀雨潇

919113042126

刘卫国

919142182613

陶 格

研究室社史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919139331326

王 蒙

115.4

919137093112

李 胜

919161044801

王 刚

919132013307

李少浦

919142070801

孟凡明

  二、面试时间:2010年3月4日(星期四)上午9时开始,一天时间。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上午8时20分前报到,截止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机关办公楼六层(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

  四、考生请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邮政编码:100089):

  1、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要求信息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详细注明各阶段情况。

  4、个人过去工作学习所取得成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考生请务必将面试材料于2月28日前报送到我单位(以邮寄时间为准),如不能及时报送请电话联系我单位说明情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复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五、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联系人:宋奎伟

  联系电话:(010)82553532

  电子邮箱:brs@93.gov.cn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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