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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保监局2010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陕西保监局 2010-02-22 01:56:10 评论(0)条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及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陕西保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公共科目笔试和调剂,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员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名单如下:

面试时间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最低分数
3月4日上午 聂秦岭 756161040415 100.1
张海军 756161040425 100.1
杨茜 756161040305 100.1
叶铮 756161040409 100.1
康晓娟 756161040318 100.1
吴锦今 756170311412 100.1
杨云 756161040308 100.1
王鹏 756161040306 100.1
林昕 756161040502 100.1
雷嫱 756161040506 100.1
3月4日下午 关郁楠 756131200220 100.1
海畅 756161040505 100.1
田静莉 756161040513 100.1
贾婧 756161040327 100.1
祁问雪 756161040510 100.1
冯中杰 756161040423 100.1
薛晓勤 756161040416 100.1
朱远志 756141043519 100.1
彭彬 756161040430 100.1
常璇 756161040511 100.1
3月5日上午 杨茜茜 756161040520 100.1
张骥飞 756161040314 100.1
汪晓海 756161040418 100.1
汤宏萍 756161040414 100.1
冯志军 756161040317 100.1
赵丽 756161040518 100.1
王涛 756161040307 100.1
于淼 756144040916 100.1
常琳 756161040323 100.1
钟荣 756161040514 100.1
3月5日下午 郭天文 756161040312 100.1
马磊 756170410621 100.1
李涛 756162011007 100.1
施蕾 756144040917 100.1
郭建昌 782141044601 100.2
程巍 138121046224 100.2
张瀚峰 164131130511 100.2
高山 764150011901 100.2
孙美玉 125170851315 100.2
陈丹 251141032414 100.2
3月6日上午 张德勇 622151120101 100.2
来文超 754143134409 100.2
任洁 104161011813 100.2
杨选举 164112040813 100.2
吴勤 125142181708 100.2
蔡军辉 792161041925 100.2
凌永丰 672132030504 100.2
蔡晓庆 974132052102 100.2
张华芳 108133041723 100.2

  二、考生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0年2月24日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yanping_liu@circ.gov.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届时如未确认,以主动放弃处理。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3月1日(08:30—17:00)

  (一)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3、笔试成绩单;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考试报名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均需有学校盖章),已经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6、《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社会在职考生应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3、笔试成绩单;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5、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6、《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待业人员须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地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8、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二)有关要求

  1、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2、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照片背面均写上姓名)。

  3、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主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4、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5、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主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陕西公路大厦B座820室。(从火车站乘坐6路、608路到张家村下车向西即到,或乘坐46路到省医院下车向北300米即到)

  四、面试及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3月4日、3月5日全天,3月6日上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安排见上表)

  专业考试时间:3月2日上午9:00-11:30

  面试及专业考试地点将于资格复审时一并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携带通讯工具关闭后,暂交候考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三)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自带签字笔、橡皮。凭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联系电话:029-8841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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