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及名单
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计划录用人员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见下表)。
序号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所报职位笔试 |
1 |
0901765001 |
李 强 |
765170460816 |
110.8 |
2 |
王伯清 |
765135520307 |
110.8 | |
3 |
林俊民 |
765112052215 |
110.8 | |
4 |
张 清 |
765135533224 |
110.8 | |
5 |
马晓春 |
765135521622 |
110.8 | |
6 |
方华芬 |
765135511216 |
110.8 | |
7 |
叶红莲 |
765135523612 |
110.8 | |
8 |
钱 敏 |
765135532902 |
110.8 | |
9 |
陈钱敏 |
765132510717 |
110.8 | |
10 |
许剑如 |
765135511206 |
110.8 | |
11 |
李军慧 |
765170791906 |
110.8 | |
12 |
许含婕 |
765135512130 |
110.8 | |
13 |
陈英存 |
765135013602 |
110.8 | |
14 |
郭兴华 |
765141272205 |
110.8 | |
15 |
蔡文演 |
765135521726 |
110.8 | |
16 |
0901765002 |
王 涛 |
765135023418 |
111.8 |
17 |
陈 刚 |
765142172809 |
111.8 | |
18 |
万建熊 |
765142123506 |
111.8 | |
19 |
郑小婧 |
765132024616 |
111.8 | |
20 |
孔 岩 |
765143129927 |
111.8 | |
21 |
朱晓波 |
765142172018 |
111.8 | |
22 |
宁莎鸥 |
765143124827 |
111.8 | |
23 |
解 荣 |
765139451021 |
111.8 | |
24 |
冯婉玲 |
765135521920 |
111.8 | |
25 |
李林澍 |
765144041507 |
111.8 |
二、考生确认
请入闱考生于2010年2月21日(周日)下午17:00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yibai_tang@circ.gov.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保持通讯畅通)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届时如未确认,以主动放弃处理。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按照规定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3月1日(周一)下午3:00-5:00
地点:福建保监局(地址及乘车路线附后)
(二)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工作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单;
5、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6、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印章),待业人员须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地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
8、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9、考生报考信息中提到的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10、考生报考信息中提到的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和所获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1、上述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同时提交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经历的时间要连续;学习各阶段要填写院系专业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要注明。
3、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场,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四、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
(一)专业科目考试
时间:2010年3月2日(周二)上午9:00开始
地点:福建保监局
要求:所有面试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当天须提前30分钟(即8:30)到达考场。
(二)面试
时间:2010年3月3日-5日,每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地点:福建保监局
要求:我局共安排两轮面试,3月3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当天对所有考生实行集中管理,截至当日上午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3月4日-5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各场面试开始前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关于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采取等额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二)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注意事项
(一)凡未按上述要求送交材料或在规定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时间内,不能如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者,即视为主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资格。进入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考生,主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资格的,须在专业科目考试(3月2日)前2天电话通知我局。随意放弃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我局将上报中国保监会,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考生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时须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以上均为原件)。
(二)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入指定地点候考。截止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暂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自带水笔。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五)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六)因故当天未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我局不另外安排复试。
(七)福建保监局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1层。从机场方向:乘坐机场大巴至“阿波罗大酒店”下车,再转乘51路、52路公交车至“古三座”站下车;从火车站方向:乘坐5路、22路、51路公交车至“古三座”站下车,下车后向南走130米即到宜发大厦。
联 系 人:汤毅柏
联系电话:0592-8122305
电子邮箱:yibai_tang@circ.gov.cn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