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社2010年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人员名单及时间
职 位 |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研究部(0301001001) |
114.8 |
吴 剑 |
934132441608 |
3月4日 上午 |
宋洁蕖 |
934148023305 | |||
董黎明 |
934170856210 | |||
胡丽娜 |
934111044009 | |||
张 强 |
934112011609 | |||
社会服务部(0301002001) |
112 |
彭爱娟 |
934170840702 |
3月4日 下午 |
陈慧敏 |
934148023306 | |||
梁 波 |
934170903624 | |||
莫晓璐 |
934123110116 | |||
王善雪 |
934144059916 |
二、面试安排
1.请以上考生于2月26日16:00前向我社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确认期内将书面说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社。
2.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考生于上午8:30或下午13:0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为中华职业教育社机关八层会议室,请考生到机关八层接待室报到候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安乐林路甲69号。乘车路线:乘快速公交1线、公交2、7、17、40、69、71、504、707、729、826、927、943、986、997路到“沙子口”站下车,往东沿安乐林路步行500米左右路北,或乘地铁5号线至“蒲黄榆”站下车,往西步行1000米左右路北。
4.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贴1寸免冠彩色近照),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简历,本人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三、有关要求
1. 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 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联系电话:67210386、87253563
中华职业教育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