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09]115号)及国家公务员局、海关总署的有关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 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报考西部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县(区)级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总分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职数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面试时间
乌鲁木齐海关面试时间为2010年3月2日-3月5日;考生签到和资格核查时间为2010年3月1日下午15:00-19:00。
三、资格核查和面试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89号乌鲁木齐海关教育培训基地。18路、68路、913路“卫星广场”站下即可到达。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原则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的,根据海关总署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关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考生体检于2010年3月6日上午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五、面试确认
2010年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须于2010年2月21日18: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传真或邮寄我关。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关将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2月13-19日为春节放假时间,传真机24小时开通,2月20日起正常上班。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签到、面试及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交已寄送相关证件、证明及材料的原件,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3、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4、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991-3627650 0991-3627762(传真)
联系人:曹毅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