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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深圳监管局2010年考录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深圳保监局 2010-02-10 18:50:31 评论(0)条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及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的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公共科目笔试和调剂,确定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名单如下:

职位代码

最低分数线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0901761001

100.5(调剂分数线为103.3

刘涛

761131200325

201034日上午900(请考生在830前到达考试地点)

肖英杰

761144041118

郝朝红

761144041102

刘文博

761144041416

袁佳音

761148022108

令狐博

761148022016

宋洪军

761171391507

周欣宇

761144041305

陈璞

761149012112

程昉雯

761144041415

潘望春

761135510603

王绍平

761139021504

卢小方

761148022109

李昕

761144041113

宇星

761144041229

李枢(调剂)

129153315203

陈之涛(调剂)

801144053925

段惠丹(调剂)

801142172626

0901761002

114.9

张昕

761144041320

201033日下午1330(请考生在1300前到达考试地点)

李敏华

761135522821

黄宇均

761131200401

刘娟

761136053523

陈旻榕

761135013414

黄玮

761121032721

龚晓磊

761170751124

刘毅蓓

761136023309

唐凌

761151123416

王海波

761153301514

0901761003

112.0

李松茂

761170854929

201033日上

900(请考生

830前到达考

试地点)

李璇

761143142803

肖江华

761148022029

李理宇

761144041324

胡雅妮

761170041909

杨桦

761144041115

张质

761144041322

付俊

761148022027

刘艳阁

761142073111

梅佳

761142181011

袁一卉

761148022103

  二、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3月1日下午14:30-17:0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2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为2010年3月3日至4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1号写字楼9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邮编:518040

  乘车路线:乘46路、73路、107路、108路、235路、237路、326路、328路、374路、B611路、B697路公交车至泽田路口或乘45路、46路、48路、104路、107路、108路、235路、237路、323路、325路、326路、B697路公交车至经济犯罪侦察局。

  三、考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0年2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chun_ma@circ.gov.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处于开机状态)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届时如未确认,以主动放弃处理。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按照规定递补。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3月1日下午14:30—17:00,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单;

  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考试报名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均需有学校盖章),已经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二)社会在职考生应携带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单;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5、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6、《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开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待业人员须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地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

  8、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

  (三)有关要求

  1、上述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照片背面均写上姓名)。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经历的时间要连续;学习各阶段要填写院系专业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要注明。

  3、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4、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以主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暂交候考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三)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自带签字笔、橡皮。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提早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联系电话:0755-82549095,82549097

  13430951908,13688802577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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