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现将我办考试录用2010年公务员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按照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照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各职位的最低分数线分别为:
0401001001政研司 |
115.6分 |
0401001002政研司 |
114.5分 |
0401002001业务司 |
113.4分 |
0401002002业务司 |
114.5分 |
0401002003业务司 |
119.7分 |
0401002004业务司 |
115.7分 |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李向上 |
150131112006 |
张 颖 |
150170810523 |
吕永生 |
150133020814 |
刘成昆 |
150170855418 |
周本本 |
150142127225 |
齐秀梅 |
150122003821 |
丁一愚 |
150170230207 |
张永杰 |
150170720708 |
倪正清 |
150144023708 |
张彦君 |
150134030211 |
燕金华 |
150144023717 |
张 邯 |
150150024812 |
董见微 |
150170141117 |
石先海 |
150170290409 |
邹泽斌 |
150170432316 |
谢 义 |
150131111925 |
马奇炎 |
150171351318 |
古明明 |
150170120909 |
朱红良 |
150151126003 |
邢文凤 |
150170920312 |
孙 琳 |
150170511109 |
韦 莉 |
150170120520 |
王宇琦 |
150170781419 |
洪迎平 |
150170911726 |
尹 涛 |
150137093823 |
李韫慧 |
150121013611 |
欧阳霄 |
150171040504 |
孙丽君 |
150111090424 |
王 晴 |
150131111905 |
李 爽 |
150170410312 |
徐秋子 |
150141024319 |
李 芳 |
150170912317 |
二、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时间安排
1.所有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均为3月5日下午1:30开考。
2.面试安排在3月4日、5日两天。面试时间为每天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2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地点
考场设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办公大楼内(可乘13、21、32、65、68路车到西城三里河站下)。
四、考察与体检
依据考生公共科目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合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将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但如果没有合格人选,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按规定程序从候录库中录用。
五、有关要求
1.请所有入围人员于2月26日前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3月1日下午4:00前通知我办人事司。随意放弃考试的,我办将按规定把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上报给国家公务员局考录司,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2.请所有参考人员于3月3日下午2: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报到,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个人简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件。
凡进入我办面试名单的考生,如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港澳办人事处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五、联系方式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联系电话:010-6857 6818。邮箱:rensc@hmo.gov.cn。
特此通知。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人 事 司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