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种子”•“成果”
——谈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经济正面临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而文化创意产业正具备了促进传统产业的创新升级和转型的强大功能。而关于文化创意产业,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是:“文化是土壤、创意是种子、产业是成果”。
就目前而言,实际上,我们已经认识到了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性,中央级地方政府也将其列入了政策文件当中。但是我们却尴尬地发现,很多时候,我们却忽视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土壤”——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而其中“国产漫画”在“韩流”、“日流”的夹击之下“随波逐流”便是其中的深刻教训。那么如何利用好“肥沃的文化土壤”,更多地播下“创意的种子”呢?中宜教育戴斌老师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在发展的理念层面,地方政府往往“重产业轻创意”,每每谈及“文化产业”便“下意识”地想到“园区建设”。但是再大的园区,没有创意的“种子”是不能结出丰硕的“成果”的。因此,我们需要在福建省内各高校设置创意产业经营管理专业,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同时为吸引各类创意人才创造有利于创意发挥的宽松愉悦的环境,出台激励政策并为文化创业提供政府扶持。
其次,政府应该改变“一手包办”的“越位”行为。文化创意产业是“个性化”很强的产业模式,发展过程中不需要“导演”,更不需要“指挥家”。政府的主要工作,应当放在创造优越、宽松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上,通过金融、财税、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引导,以及加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市场监管,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从而促进产业发展,形成聚集效应。
再次,“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融合”问题急需解决。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上,已走在我们的前面。我们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中,强调“传统文化”的同时,并不意味着全面否定“西方文化”。文化导向上,我们应该坚持“以我为主”,同时对西方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为我所用”。因此,戴斌老师认为可以建立官方、民间文化组织,进行中外文化对话交流;以优惠政策鼓励中外企业进行文化创意产业的交流和合作。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品牌”问题,因为优质的文化产品往往离不开品牌的建设。对此,我们可以考虑建设福建省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以行业协会为引导,牵头组织并培植一批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文化创意产业规模,着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品牌,注重文化创意产业的本土化发展。
很久以前,同为福建闽南人的林语堂与辜鸿铭等众多文化名人就热切地希望“向西方人推销中国的传统文化”,那时的文化只是一种“符号”,并不是直接的“价值”。而今天,时代变化了,面对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我们需要反过来,向我们自己的人民群众“推销中国的传统文化”。因此,戴斌老师认为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文化”这一主体的特殊性——将“文化创意”“产业化”,需要的不仅仅是“固定投资”,更多地是需要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引导“创意主体”增强对文化本身的“感悟”,产生更多“创意种子”,只有这样才能在祖国的“文化土壤”中生产出更好的“文化成果”,推动文化的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