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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0-02-06 03:06:45 评论(0)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详见附件1、2。

  报考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信息化职位的入围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在面试前一天进行。报考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非信息化职位(稽查职位、评估分析职位、征收管理职位、税政管理职位、纳税服务职位、税源管理职位)的入围考生,不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专业科目考试地点、时间

  专业科目考试根据招考简章,采用上机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科目考试地点: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

  (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0年3月12日上午9:00。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于3月12日上午8:30到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抽签并参加考试。

  三、面试地点、时间

  (一)面试地点: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

  (二)面试时间: 2010年3月13日上午8:30。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于3月13日上午7:50到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指定候考室抽签并参加面试。

  四、面试组织方式

  面试工作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五、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0年3月11日上午8:3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要求提供工作单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证明。

  8.报考限海南户籍职位的考生,要求提供户籍证明。

  9.“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干部”考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10.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1、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证件照片5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名字)。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资格。

  六、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一)信息化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非信息化职位(稽查职位、评估分析职位、征收管理职位、税政管理职位、纳税服务职位、税源管理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成绩。

  八、其他

  (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898-66509332、66791273。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体检。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1:1的比例,以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范围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2010年3月16日上午。

  (三)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期间,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考生免交有关考务费用。

  (五)有关详细地址

  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海口市委旁,乘7路、8路、17路、23路、29路、31路、32路、48路、49路公交车到市委站下车)。

  2.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省拘留所对面,乘21路、41路、45路、205路到省拘留所站下车)。

  附件: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路线图

  4.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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