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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天津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0-02-04 04:16:40 评论(0)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国税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0年3月3日-3月7日分职位进行面试。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2:30。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安排及地点

  面试安排:

  3月3日上午:0601001001、0601002001、0601004001职位

  3月3日下午:0601001002、0601003001、0601003005、0601001003、0601001004、0601007003、0601007004、0601001005、0601002002、0601008003、0601008004职位

  3月4日上午:0601005001、0601010001、0601012001职位

  3月4日下午:0601002003、0601007001、0601008005、0601002004、0601009001、0601009004、0601003002、0601003003、0601003004、0601004002、0601010004职位

  3月5日上午:0601013001、0601016004、0601011004、0601004003、0601004004职位

  3月5日下午: 0601004005、0601005002、0601005003、0601006001、0601006002、0601012004、0601014001、0601006003、0601006004、0601013004、0601014003职位

  3月6日上午:0601017004、0601018003、0601007002、0601008001、0601014004职位

  3月6日下午: 0601009002、0601009003、0601011001、0601010002、0601015001、0601015003、0601010003、0601011002、0601011003、0601012002、0601015004职位

  3月7日上午:0601012003、0601013002、0601016003、0601013003、0601014002、0601017001、0601015002、0601016001、0601018001职位

  3月7日下午: 0601005004、0601008002、0601016002、0601019001、0601017002、0601017003、0601018002职位

  面试工作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地点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乘火车在天津站前广场出站口出站,向西100米进入建国道,在建国道向西行300米至民族路左转前行100米至民主道,路口左侧即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乘公共汽车(24、50、951、961、808、824、638路等均可到达,站名为天津站)至天津站,公共汽车站与火车的出站口毗邻,至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的路线同上。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0年2月25日前,将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证件照片3张和面试确认书(本人书写,在面试确认书中要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身份证号码,确认可以准时参加面试和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本人要签署姓名)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用邮政特快专递(不要使用其它速递方式)寄至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邮编:300010)进行面试资格初审。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无工作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按照面试安排中的时间和职位要求,在面试当天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面试当天必须携带),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附件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线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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