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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调查局2010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及材料寄送通知
中国地质调查局 2010-02-02 02:36:04 评论(0)条

各位考生:

  根据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局招考职位条件和考生笔试成绩,经过补充调剂,确定了面试人员名单。现将面试确认及材料寄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

  在报考我局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了18名面试人选(已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公布)。经过调剂,财务部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补充了1名面试人选(全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9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liuyh02@sohu.com确认, 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确认参加中国地质调查局××××职位面试”。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请考生于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我局,在京的考生可直接送至我局: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出具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需包含本人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年限。

  5.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6.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近一年内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7.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二)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一处收,邮编100037。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三)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面试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我局2010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拟安排在3月初进行,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并发布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

  联系人:刘元宏 联系电话:010-58584828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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