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部主管全国监察工作,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
监察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为行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要更好地发挥监察工作的效力,必须遵循五个原则:第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把发展生产力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研究廉政勤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治理对策。第二,监察工作要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能。要通过惩治腐败,整饬政纪,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第三,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第四,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既要惩处腐败分子,又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第五,监察工作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实行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监察机关既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工作,又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6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同时,我们要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航向前进。
胡锦涛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二是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并建立健全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四是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五是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六是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胡锦涛指出,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凝聚起全党同志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而共同奋斗。
胡锦涛强调,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继续推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矢志不渝地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三是要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胡锦涛指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守党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继续作出积极努力。要紧紧围绕实施中央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务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决支持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