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汉中政府针对狂犬病泛滥颁布了“打狗令”,采取“见狗便杀”的传统防疫手段;无独有偶,2009年5月,黑龙江黑河市也发生“打狗事件”。请你针对今年频频发生的“狗狗追杀令”事件作下简要评价。
【试题分析】
本题属于公务员考试面试中社会现象篇的政治类题型,旨在考查考生对当今社会现象的敏感度,是否能正确认识、判断这一现象,并能进行客观评价,是此题测查的重点。对于汉中颁布“打狗令”、黑河市发生的“打狗事件”,相信大多数考生都是了解的,但是如何答出这道题的亮点,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考生则要下一番功夫,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打狗令的背后要充分看到执法人员制定相关政策的不理智。
【参考答案】
近年来由于当地养狗户很少有人主动给狗接种疫苗,加之基层防疫环节薄弱,导致狂犬病在农村的爆发和流行,为应对疫情,政府采取措施本毋庸置疑,但汉中与黑河市政府采取的“狗狗追杀令”的方式招致群众不满,其主要是由于政府政策、行为的不当所致。
首先,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剥夺狗的生存权和狗主人的养狗权都是违法的。站在尊重动物生命的角度,汉中市政府用一种残忍、野蛮和暴力的手段来对待狗,通过见狗杀狗来预防狂犬病的做法是不理智的。全部消灭狗虽然可以彻底避免狗伤人事件发生,但是这种做法却是落后观念作祟,我们应遵照我国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来行事。
其次,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该多考虑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养狗是公民的自由,狗是公民的财产,汉中、黑河作为地级市,没有出台地方法规对此进行限制甚至禁止的权力。在有关管理疏漏乃至缺失情形下,出台这种最省心省力的捕杀犬只规定,相比于实施各种规范管理来说,要求捕杀犬只实际上是一种懒政思维,是懒惰工作作风的体现。
最后,政府应考虑狗主人的利益和其他社会元素,通过寻求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法来安置这些狗。政府需要在改善自己的管理和服务方面下功夫,要在犬只登记、注射狂犬病疫苗,宣传拴养圈养等方面加强管理,而不应该采取猎杀的极端方式。即使需要捕杀,也要尽可能地实行人道灭杀。
“打狗令”政策的出台,为预防狂犬病对狗进行大规模屠杀,都说明政府还是停留在以前的防疫水平,没做到科学、人性的防疫和犬只管理,在疫情的控制、对策方面尚存空白。因此,政府应提早制定更规范的措施加强对家犬的管理,建立疫情干预机制、信息发布机制以及操控机制,从而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