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2010年公务员招录面试有关情况的通知
海关总署 2010-01-19 16:32:50 评论(0)条
参加北京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的人员名单已经公布,现将考生在面试前需寄发的有关材料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被学校派遣的)要提交《报名推荐表》和《考生报名登记表》(在“公务员考录网”下载,注意《报名推荐表》要学校相关院系和就业办公室盖章),考生还需要在《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在班级的综合排名情况。
二、社会在职人员
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负责人及电话、单位地址)、《考生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复印件;现已离职关系放在人才的,要有离职证明和人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负责人及电话、单位地址)。
三、除以上资料分类提供外,所有考生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3、5寸竖版整身生活照一张;
4、外语等级证书、献血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可缩印)。
5、请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两个可随时保持畅通的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请在1月31日前(以寄发地邮戳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 北京海关人事处收”,邮编“100026”,并请注明“考生面试资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另提醒考生在此期间及时查看“中国海关考录网”,近期将发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地点的信息公告。
北京海关
20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