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予以公示,共6228人(详见附件)。
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市考生的举报,由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在工作日受理)。联系电话:0755-88227999;联系邮箱:ksykwb@hrss.sz.gov.cn。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之日起,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市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2月19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申请证书直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证书直邮服务须知(http://rsks.gd.gov.cn/ksdt/fzdt/zzzsfzdt/content/post_4295694.html)。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的人员,请密切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证书发放通知,按通知要求申领证书,无需电话咨询。
附件: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请访问原文链接地址下载查看)
深圳市考试院
2024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地址:https://hrss.sz.gov.cn/szksy/zwgk/hgrygs/content/post_11893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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