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2021年5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一、考前健康监测
(一)考生须从考前14天(5月1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符合健康体温标准(低于37.3℃),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体温异常的考生;
2.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
(三)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一)考试当日,考生在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出示通信行程卡、《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卡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需将填写好的《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生在考试进行中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综合研判处理。
(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五、其他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提交的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