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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8-26 22:10:00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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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安排,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时间定于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疫情防控需要等原因推迟或取消本场考试,请考生充分理解并慎重选择报考。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31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1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9月3日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104.239.163:8088/jwwsks/web/kszc/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三)网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发票领取时间:考生缴费成功后次日起即可凭缴费系统出具的代开票据要素到当地指定的银行网点自助打印报考费发票;

  (六)成绩公布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届时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网址:http://zjt.fujian.gov.cn/);

  (七)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通知为准。

  (八)考后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6日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六)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精神,本省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报考档案的确认及作用

  为优化考生报考档案的查询和归档,自2016年起对考生报考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在不改变报考级别的前提下,2016年后参加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含增项)报考档案以往年档案为准,以下两类人员需按新考生要求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进行审核:

  (一)2016年后没有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二)2016年后参加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20年报考时更改考试级别的人员。

  考试档案一经审核通过,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被锁定,作为考后现场复核的依据。同时,上述信息及报名材料作为今后续考和增项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除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外,其余报考信息一律不予修改。考生务必慎重提交报考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资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工作地、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的方可在福建省内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报考申请并缴费成功后即取得考试资格。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7日至9月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考生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未绑定本人手机号,密码忘记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报名点重置密码)考试报名系统。若未注册需先注册账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证件照。请考生牢记个人注册信息,注意不要泄露注册信息。

  2.选择“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专业)考试”。

  3.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阅读完毕”,下一步选择“考试报名”,认真阅读《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此项承诺”,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4.填写工作业绩(老考生无需填写),业绩至少填写一项,所填写业绩要能体现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以下简称专业工作年限);

  5.上传附件。

  考生选择各自对应的报考条件,按照系统引导及要求上传相关报考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1)如果报考所使用的学历证书毕业时间无法体现专业工作年限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还需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前学历、岗位证、社保凭证等;

  (2)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时都必须包括体现证号及发证机关用印的页面。

  6.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A4纸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后,《报名表》交给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7.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本人签名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等报考材料扫描件。

  8.确认所有填报信息与上传的报考材料是否一致,上传的报考材料扫描件是否规范、清晰,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9.修改报名信息。

  未缴费的考生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可点击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的“信息修改申请”按钮,进行报名信息修改。一旦修改,系统将自动退回报名信息,报名表将自动删除,视为要重新报考,考生须重新提交。

  (二)网上缴费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考须知

  (一)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次考试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举行的两次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并参加考后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考后资格审核时,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即: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从2020年度起,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未合格情况下,需要更换报考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时直接更换报考专业,已通过的公共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成绩继续有效。

  (四)考生所在单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方可在《报名表》上盖章。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对报考材料,若审核部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系统后,点击“单位查询”一栏;

  2.在单位名称栏输入单位全称(系统无模糊查询功能,考生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查询时输入的单位全称完全一致,否则无法查询),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该单位所有报考考生的名单,栏目下方显示统计人数;

  3.点击“查看详细信息”并在提示框内输入考生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会显示考生填报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所在单位可自行查看核实。

  (五)办理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

  (六)其他报考相关问题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执业注册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网址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

  六、考试须知

  (一)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答题卡、纸上的作答须知;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主观题在答题纸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含碳素)、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相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执业注册专栏。

  七、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

  (一)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上述人员须于2021年2月22日至26日携带与报考时所上传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前往所属考区审核点(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

  (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八、考试大纲

  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九、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考试咨询电话:0591-38161636-2,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91-38161636-4。

  附件

  1.专业对照表

  2.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3.各设区市考后现场资格审核点联系表

  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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