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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抽样在控制测试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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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计抽样方法
【知识点】评价样本结果阶段(控制测试)
评价样本结果阶段(控制测试)
一、考虑偏差的性质和原因
1.如样本中发现了控制偏差,有两种处理办法:
(1)扩大样本规模,以进一步收集证据(当已有的证据无法直接形成抽样结论)。
(2)认为控制没有有效运行,增加对相关账户的实质性程序(即放弃对控制的信赖)。
2.如果确定控制偏差是系统偏差或舞弊导致,扩大样本规模通常无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增加(对其他控制的)控制测试,或是否需要使用实质性程序应对潜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3.如果某项控制偏差更容易导致金额错报,该项控制偏差就更加重要。例如,与被审计单位没有定期对信用限额进行检查相比,如果被审计单位的销售发票出现错误,则注册会计师对后者的容忍度较低。
二、估计总体偏差率
将样本中发现的偏差数量除以样本规模,就可以计算出样本偏差率。
样本偏差率就是注册会计师对总体偏差率的最佳估计,因而在控制测试中无须另外推断总体偏差率。
三、估计总体偏差率上限
(1)公式法
总体偏差率上限=风险系数(R)/样本量(n)
表4-5控制测试中常用的风险系数表
样本中发现偏差的数量 | 信赖过度风险 | |
5% | 10% | |
0 | 3 | 2.3 |
1 | 4.8 | 3.9 |
2 | 6.3 | 5.3 |
3 | 7.8 | 6.7 |
(2)查表法
表4-6控制测试中统计抽样结果评价——信赖过度风险10%时的偏差率上限
样本规模 | 实际发现的偏差数 | |||||
0 | 1 | 2 | 3 | 4 | 5 | |
45 | 5 | 8.4 | 11.4 | 14.3 | 17 | 19.7 |
50 | 4.6 | 7.6 | 10.3 | 12.9 | 15.4 | 17.8 |
55 | 4.1 | 6.9 | 9.4 | 11.8 | 14.1 | 16.3 |
四、形成抽样结论
1.统计抽样
在统计抽样中,通常估计的总体偏差率上限与可容忍偏差率相比较,以判断总体是否可以接受。
(1)如果总体偏差率上限大于或等于可容忍偏差率,则总体不能接受。
(2)如果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但接近可容忍偏差率,不足以直接形成结论。注册会计师应结合其他审计程序的结果,考虑是否接受总体,并考虑是否扩大测试范围。
(3)如果总体偏差率上限低于[且不接近]可容忍偏差率,则总体可以接受。
2.非统计抽样
在非统计抽样中,通常将估计的总体偏差率(即样本偏差率)与可容忍偏差率相比较,以判断总体是否可以接受。
(1)如果总体偏差率大于可容忍偏差率,总体不能接受。
(2)如果总体偏差率低于但很接近可容忍偏差率,总体不可接受。
(3)如果总体偏差率与可容忍偏差率之间的差额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小,不能认定总体是否可以接受。要考虑扩大样本规模或实施其他测试,以进一步收集证据。
(4)如果总体偏差率大大低于可容忍偏差率,总体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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