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省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 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至9月6日17:00止。
3. 审核时间:9月11日17:00截止。
4. 考试日期: 11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类别 |
11月2日(星期六)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 ||
中职实习指导 |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或居住证在福建省;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信网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针对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学籍学号”信息采集提示信息:
在大陆就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籍学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学籍学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针对已毕业考生“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采集提示信息:
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后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项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前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如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本人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就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缴费。我省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3日,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闽财税函〔2019〕4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考生信息审核咨询电话:
考区 |
单位 |
电话 |
备注 |
福州 |
福州市自考办 |
0591-83332876 |
|
厦门 |
厦门市招考办 |
0592-5703121 |
|
莆田 |
莆田市自考办 |
0594-2633833 |
|
三明 |
三明学院继教院 |
0598-8313989 8033403 |
|
泉州 |
泉州市自考办 |
0595-28388663 22784647 |
|
漳州 |
漳州市自考办 |
0596-2046223 |
|
南平 |
南平市自考办 |
0599- 8827529 |
|
武夷学院 |
0599-5137789 |
武夷山考区报考对象只限武夷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 |
龙岩 |
龙岩市招考办 |
0597-2319003 |
|
宁德 |
宁德市自考办 |
0593-2915691 |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28日-11月2日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12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新增学科及课程调整
1.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除“小学全科”学科我省暂缓开考外,其他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