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紧急通知,对“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暂不能开放网上申请报名。根据上级要求,现将邹城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邹城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邹城市的中国公民,可在邹城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规定,取消了凭工作单位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款。考虑到政策调整的合理衔接,2019年,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提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参加本批次认定,可参加第2批次认定,(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6月27日)。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山东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分2批次进行:
第1批次网报时间推迟为:2019年4月8日8:00—4月16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在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请申请人要认真查看每个认定批次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1批次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2批次无法申报、认定(我省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承担。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3月27~4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医院:兖矿二院健康管理中心一号楼(时间:上午7:30—10:00)。医院咨询电话:5360701。
(备注:面试通过未取得毕业证书、普通话证的不在本次体检范围)
(三)现场确认。(2019年4月10日—4月16日,周六、周日休息)
申请人网上申报、自行领取体检结果后,应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邹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首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一、考生需提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
3.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证书原件。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个人领取体检结果,以医院告知时间为准,当次有效,见附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认证学科)。
注意:认定系统不能验证通过的考生须提交【验证不通过的现场认定时会告知考生,普通考生不用准备下列材料】:1.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2.《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按程序要求上传);3.普通话证书原件;4.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也可加微信:13964920726(王老师)。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请考生及时查看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6494/index.html)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窗口电话:5112590 联系人:张老师。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