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推迟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筹安排,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在4月8日至6月30日时间段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以当地认定机构公布为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时段延期至4月10日-24日。申请人应在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或所任教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公布的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等工作。
二、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站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和认定申请报名,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国考”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
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关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在地)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可向本校人事管理部门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申请所在地区、个人办事、教育局栏目查询当地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