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考录政策待遇,可以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人民法院和监狱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录用资格条件,详见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对招录职位和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名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陆报名,也可以直接登录山东省2019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报名平台(http://182.92.48.100/sdgwy)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3月22日11:00至3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招录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9年3月26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19年3月22日11:00至3月27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基层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给予政策倾斜,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予以公布。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直机关所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报名者还应及时登陆“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阅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者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
公共科目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5月下旬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招录机关在指定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在2019年8月31日前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从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