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笔试的补充公告
考试吧 2019-01-15 12:51:00 评论(0)条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港澳台居民报考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江西省境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报考考生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成〔2018〕25号)文件。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14日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教师资格考试通关
获取2019教师考试资讯
获取2019考试通关技巧
获取10页精华点题讲义
获取历年教师真题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