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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18下半年四川达州市公安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得知,四川省达州市2018下半年公务员笔试时间如下:
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执法勤务类特警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定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于12月23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12月22日下午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①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②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③“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达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达州市公安局大楼806办公室)初审。达州市公安局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达州市人社局。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2.心理素质测试: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特警专业技能测试:特警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2月24日至25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于2018年12月7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cn)上公布。
4.成绩查询: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1月下旬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cn)上公布。
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人民警察职位执法勤务类中的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6%+《申论》成绩×12%+《专业科目》成绩×1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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