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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四川内江2018下半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得知,四川省内江市2018下半年公务员笔试时间如下:
笔试科目及分值
1.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特警职位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3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二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或2月上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5. 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执法勤务类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8%+《申论》成绩×21%+《专业科目》成绩×21%+笔试加分
人民警察职位执法勤务类中的特警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6%+《申论》成绩×12%+《专业科目》成绩×12%+笔试加分
6.笔试加分政策
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心理素质测试和特警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所有人员均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18年12月24日—25日,具体测试方式、内容、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gov.cn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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