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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四川省广元2018下半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得知,四川省广元市2018下半年公务员笔试时间如下:
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bm.scs.gov.cn/2017)“重要通知”栏目中查阅。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星期六、日),地点在广元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县区人民警察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分别送交市公安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市林业园林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米仓路8号)初审。市公安局、市林业园林局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70%);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8%+《申论》成绩×21%+《专业科目》成绩×21%+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70%);
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6%+《申论》成绩×12%+《专业科目》成绩×12%+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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