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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8年中考成绩正式公布
2018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7月8日正式公布,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中考总分全市平均分为343.38分,比去年降低了7.42分。全市450分以上考生4051人,占比13.07%,比去年降低了4.28个百分点;全市400分以上考生10913人,占比35.22%,比去年降低了3.89个百分点;全市360分以上考生15786人,占比50.94%,比去年降低了2.49个百分点。今年继续实施对考生个人公布成绩。考生排名、中考状元情况不予公布。普通高中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学校出档分数线将于7月11日公布。
二、7月9日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查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的成绩有异议,可在7月9日9:00至16:00向毕业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毕业学校(报名点)统一登记并通过中山市中考业务管理系统录入有关的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市招生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是否有误、是否漏评、答案扫描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的问题。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通过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三、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仍然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并实行“双评”机制,两位阅卷老师分别对一道题进行评分,若差异超过限度将进行复评。如果对复评结果还有争议,就进行小组阅卷,层层把关,确保评卷质量。对主观题(包括语文科和英语科的作文)的评分有一整套控制分数误差的办法,能确保将评分误差降至最低程度。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单科、总分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等级设定比例为A(30%)、B(35%)、C(25%)、D(10%)。
四、7月11日普通高中录取正式开始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7月11日正式开始,日程安排如下:
7月11日-12日,进行普通高中录取,
7月15日前,被录取的新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录取学校将在16日注销录取资格,不予保留学位。
7月18日-19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7月20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7月24日-25日,将进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7月29日前,被录取到本市中职学校的新生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录取学校将在30日注销录取资格,不予保留学位。
7月31日-8月1日,中职学校征集志愿,
8月2日,中职学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五、录取信息公开
录取期间,我们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规范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招生工作服务,全力维护考生权益。
每批次录取结束立即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公布录取结果(每批次录取结束当日向考生免费发送录取结果短信);二是公布每批次学校招生录取最低录取分数及末位同分出档条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中招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生政策的情况可在上班时间拨打投诉电话89989285进行反映。
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