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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8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10日公布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07-07 09:33:48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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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中考阅卷、登分、核查、成绩合成等工作进展顺利,市招考办定于7月10日上午10:30公布全市中考成绩。

  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2018年采用推送短信、网上查询、微信查询、APP查询四种方式向考生发布中考成绩。

  (一)7月10日10:30起向考生免费发送成绩短信。

  (二)7月10日11:00起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市招考办微信公众号、“我的深圳”APP查询成绩。

  (三)7月11日16:00起考生可以登录“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的中考成绩证书。

  (四)9月13-14日,初中学校可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下载本校考生成绩。

  成绩证书打印方式

  7月11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www.szzk.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考生使用本人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登录后(与报名、填报志愿的账号密码相同),点击“打印成绩证书”,即可下载并自行打印。

  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中考成绩发放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11日16:00前向毕业学校(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报名点)于7月11日20:00前,上网录入完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于7月12日至13日两天,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中考成绩复核,但仅限于查看试卷题目有无漏评分或加错分数,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我办将于7月13日18: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3日18: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进行了复核,本次申请不含体育学科。

  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仍然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并实行“全双评”机制,两位阅卷老师分别对一道题进行评分,若差异超过限度将进行复评。如果对复评结果还有争议,就进行小组阅卷,层层把关,确保评卷质量。对主观题(包括语文科和英语科的作文)的评分有一整套控制分数误差的办法,能确保将评分误差降至最低程度。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中考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和原始总分同时呈现。单科原始分、原始总分均按四舍五入取整。

  单科等级根据单科原始分确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

  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等级划定时出现同分情况,以此类推。

  原始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合卷)四科原始分及历史、体育两科按原始分的30%折算后所得分数相加而成,满分为460分。

  市教育局强调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格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

  市教育局强调,中考是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考生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事关学校育人导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对全体考生的指导服务,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公布各区、各校升入某些高中学校的人数,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得炒作所谓中考“状元”,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考生姓名、考号、成绩、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各学校要自觉维护教育稳定大局,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心理疏导,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对纪律执行不严,打折扣、搞变通的区级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初中中考宣传开展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14日至15日,提前批(体育学校、艺术学校、公办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色团队)录取;

  7月16日至17日,第一批录取;

  7月18日至19日,第二批录取;

  7月20日至7月29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职类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学校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需要补录,我办将发文通知,并通过“深圳招考网”和市招考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2018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中考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和注册入学。

  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详细情况可在“深圳招考网”中考中招栏查阅。

  需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可直接咨询有关中职学校。

  2018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7.21万人,安排我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7.22万人,加上省(部)属中职类学校面向我市的招生计划,全市高中招生计划人数超过中考报名人数,学位总供给充足,公办普高、民办普高、中等职业学校三类高中学校,可保证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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