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理工类 407分 文史类436分
为落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2018年我市继续推进本科高校录取批次合并改革,将原来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批次,为在津招生高校创设平等竞争的平台,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普通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高校,B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本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为:理工类407分;文史类436分。高考成绩(含照顾政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普通本科及以上批次高校志愿。具体为:6月25日至6月29日12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及以上批次高校志愿(27日12时前,考生填报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29日12时前,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A、B阶段高校志愿)。
2018年普通高考天津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彰显鲜明的素质教育导向,各学科试题均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主干知识脉络,侧重于考查学生在比较熟悉的情境下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迁移能力,基础性试题占有相当比例,因此今年的文史类、理工类总平均分均有所提高。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建议拟报考原本科一批院校的考生,既要看自身分数更要看在全市的位次,要在去年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今年总平均分增加情况,积极稳妥选报;建议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数范围内的考生(理工类线上50分以内,文史类线上60分以内),积极报考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
按照国家规定,招生高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因此,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必一定被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中,如考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被退档,只能参加征询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建议考生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慎重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另外,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按照文、理科高考总成绩全市前30%的比例划定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具体为:理工类554分,文史类527分,该线上考生如已经有关高校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可填报相应志愿。
2018年高考各学科平均成绩
文史类:语文102.61分,比去年提高3.79分;数学(文)90.3分,比去年提高10.33分;外语94.55分,比去年提高2.19分;文科综合175.7分,比去年提高7.69分;文史类总平均463.16分,比去年提高24分。
理工类:语文103.91分,比去年提高3.06分;数学(理)105.94分,比去年提高7.28分;外语102.61分,比去年提高1.08分;理科综合179.84分,比去年提高12.16分;理工类总平均492.3分,比去年提高23.58分。
2018年高考理工类、文史类分数段统计情况(含政策加分)
附件:文史类分数段统计情况
附件:理工类分数段统计情况
我市2018年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分数线确定
艺术类:理工264分,文史283分 体育类:理工391分,文史387分
我市2018年高考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艺术类:理工264分,文史283分;体育类:理工391分,文史387分。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其中,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的。
高考成绩(含照顾政策)在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以在6月25日至6月27日12时前,分别填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志愿。
我市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工作将于7月初陆续开始。艺术类本科录取按照自划线阶段、统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三个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艺术类本科批统考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分艺术(文)、艺术(理),将高考总分达到我市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排序,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排序,舞蹈学类按照市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投档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
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专业统考成绩×3.75。
体育类本科与艺术类本科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并实行平行志愿。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高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分体育(文)、体育(理),对高考总分达到我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类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体育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
综合分折算方法为:体育类综合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凡兼报非艺术类、体育类普通高校的考生,如未被艺术类、体育类高校录取,可参加除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已被艺术类、体育类高校录取的考生,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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