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桂人社办发〔2017〕1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7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 间 |
科 目 | |
2017年5月20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4:00-16: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7年5月21日 |
0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6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6日下午17:00期间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所有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首次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后,方可在网上缴纳考试费。
非首次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报名信息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缴纳考试费。
所有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须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原“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操作,不用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6日。具体审核地址如下:
序号 |
报名点名称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南宁市建政路3号 |
0771-5624161 |
2 |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柳州市广雅路23号 |
0772-2828697 |
3 |
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 |
0773-2815807 |
4 |
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梧州市新兴一路32-1号四楼 |
0774-3856118 |
5 |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一楼6、7号窗口) |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
6 |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
0770-2834805 |
7 |
钦州市人社局职改办 |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 |
0777-5987287 0777-5987109 |
8 |
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
9 |
广西区人事考试院 |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 |
0771-5505211 |
10 |
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 |
0771-7968335 |
11 |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
0772-4271588 |
12 |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
0774-5136517 |
13 |
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玉林市香莞路40号 |
0775-2680828 |
14 |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
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拉域小区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
0776-2685106 0776-2685121 |
15 |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
0778-2303565 |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详见附件)。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缴费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21日下午17:00。
非首次和报考增报专业报考人员缴费时间:2017年2月26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21日下午17:00。
2.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因审批程序改革尚未审定,为不影响考生报名参考,本次考试收费采取预收方式进行,预收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2元,待收费标准公布后多退少不补。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3.票据领取。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7年4月19日—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系统关闭,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2017年5月21日上午9:30期间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考点统一使用G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7年5月5日前上传至FTP服务器,并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核实考生人数、考区名称、考区地址等信息。
六、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12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分考区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九、阅卷工作
主观题阅卷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客观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十、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三个级别。考3科级别,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考2科、考1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方为合格。
十一、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二、考试大纲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十三、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
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