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增项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增项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必须通过主证考试方能报考。增项考试报名时无需提供主证,注册增项证书时再需要提供主证证书原件。
(三)报考专业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专业。
(四)考试科目
报考全科级别的考生参加《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考试科目,连续2年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增项专业证书。
原“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报名系统中设置级别为“增项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和缴费时间:2017 年 2月15日—3月15日。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考生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提醒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确认信息正确后再操作缴费,缴费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采取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缴费。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支付平台已开通他行缴费功能,多种网银均可使用;
4、考生如对所学专业能否报考有质疑,可登录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中查询;
5、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7年5月20日--21日
5月20日 09:00-12:00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疆设考点。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