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省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83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7个考区,即省直和南昌考区(设在南昌市)、赣州考区(设在赣州市)、九江考区(设在九江市)、吉安考区(设在吉安市)、景德镇考区(设在景德镇市)和上饶考区(设在上饶市)。其中,资格审查地为省直、南昌、萍乡、宜春、抚州的报考人员统一在省直和南昌考区参考,资格审查地为赣州的报考人员统一在赣州考区参考,资格审查地为九江的报考人员统一在九江考区参考,资格审查地为吉安和新余的报考人员统一在吉安考区参考,资格审查地为景德镇和鹰潭的报考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考,资格审查地为上饶的报考人员统一在上饶考区参考。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日、5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5月2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1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即该科目考试有答题卡和答题纸两部分。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情况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科目考试。
应试时,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7年2月6日9:00—23日17:00;单位登记备案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24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17年2月27日17:00。请报考人员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考3科)、免试部分科目(即考1科或考2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3个类别。
(一)考3科的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附件4)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3科”。
2016年已经参加了考试且通过了1科或2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均应选择“考3科(即没有免试科目)”,不得选择考试级别“考1科”或考试级别“考2科”,且要填报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考1科或考2科)。对已取得建设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证书,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1.考2科条件。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二科”(即有1科免试)。
2.考1科条件。取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一科”(即有2科免试)。
(三)增项(即相应专业)考试条件。对已取得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安排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相应专业报考按新报考人员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五)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分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办法和无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办法。
(一)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办法
除2016年首次注册报名成功且未变更级别的应试人员外,其他应试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程序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选择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登录标识),打印《报名表》一式3份。
2、现场资格审查。
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设区市资格审查点(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局或建委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地址详见江西人事考试网。
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及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在省直资格审查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直资格审查点(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办法,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局(建委)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备原件);
(4)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5)应试人员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人员提供);
免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确认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单位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需出具应试人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应试人员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应试人员应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无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办法
2016年首次注册报名成功且未变更级别的应试人员无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直接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程序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相关报名程序如上述操作)。
四、成绩公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3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或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1科、考2科或相应专业科目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并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对有举报投诉的应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附件3。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0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相关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人事考试违纪和异常试卷认定处理办法》(赣人社字〔2014〕125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江西省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
专业对照表.doc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西省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2017年2月6日9:00
—23日17:00 |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登记及打印报名表 | |
2017年2月15日—24日
(正常上班时间) |
单位登记备案、及现场资格审查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
2017年2月27日17:00 |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 |
2017年3月31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单 | |
2017年5月15日9:00—
19日17:00 |
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试
时间 |
2017年
5月20日 |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017年
5月21日 |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
附件2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二
级
建
造
师 |
3.
考
3
科 |
11 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02 二级建造师 (公路工程) |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 二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2 二级建造师 (矿山工程) |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山工程) | |||
08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3 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
2.
考
2
科 |
11 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02 二级建造师 (公路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 二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2 二级建造师 (矿山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山工程) | |||
08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3 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
1.
考
1
科 |
11 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02 二级建造师 (公路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 二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2 二级建造师 (矿山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山工程) | ||
08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3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附件3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二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
1.
增
报
专
业 |
11 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
02 二级建造师
(公路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 ||
03 二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水利水电工程) | ||
12 二级建造师
(矿山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矿山工程) | ||
08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市政公用工程) | ||
13 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 |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