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作文(四川卷)
试题评析
2009年四川卷的作文题着实让考生感到轻松。不为难考生,是四川省高考自主命题以来作文题目的一贯风格,从2006年的话题作文“问”,到2007年的命题作文“一步与一生”,而2008年非延考区的话题作文“坚强”,和延考区的话题作文“最想说的”,可以说都是从学生最熟悉,最有话说的方面去设题的。不管是话题作文还是命题作文设题、用词都很平易、简洁,直抵学生生活的实际、认识水平的实际。
从“熟悉”这个题目来说,每个考生在写作中都不会感到很艰难,但是,又不是每一个考生都能写出优秀的作文的。题目看似开放性很强,但要写深入、写出亮点,能够出类拔萃实不是随随便便就行的。
“熟悉”的意思是“了解得清楚”“清楚地知道”,前一个意思是形容词,后一个意思是动词。立意时可以通过扩写“熟悉”的方式,将主题具体化。如果按前一种意思立意,可以有“熟悉的歌声”“熟悉的身影”“熟悉的手”“熟悉的微笑”等,当然,可以是“熟悉的道路”“熟悉的风景”“熟悉的那座山(那条河)”等。如果按后一种意思立意,可以有“从陌生到熟悉”“熟悉的前提条件”“熟悉的方法路径”等。
熟悉
四川考生
生活如美人的脸,总是半遮半掩。没有人生来就对生活熟悉。我们在生活的小路上对事物总是由不熟悉继而变为熟悉。人们常说,熟能生巧,我们就应该只掌握熟悉的,放弃一切新的事物而止步不前吗?
答案是否定的,美好的生活应该是新鲜的,熟悉的事物只会让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因此,让我们果断地放下熟悉的事,去挑战新的事物,去迎接新的自己。
以前的生活对于伊辛巴耶娃来说,可能再熟悉不过了。从小,这位俄罗斯女孩一心为了金牌,为了这梦想坚持不懈地去练体操,就在自己技艺很好的时候,一个残酷的现实等待着她接受——身高已不适合体操锻炼了。可她不放弃,从此改做撑杆跳运动员。时间一天天过去,原本对她很陌生的项目如今已是她的骄傲,一次又一次地刷新世界纪录,让整个世界为之震撼!是她,是她放下熟悉的生活,挑战自己,终于取得成功。
又如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他之前,美国总统一向都是白色人种的领地,黑人当总统别说没有,就是想也不敢想。这对于世人也许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了吧。可是,这位年轻的黑人小伙子偏偏不因这个先例而罢休。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从著名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学位,为将来竞选总统做了准备。生活总是爱喜欢挑战的人,他终于如愿打破了这“熟悉”的社会现状,成为美国历史上目前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他终于成功了。
又如年轻时的孔子,一心从政,可是却处处碰壁,终于没有成功。于是,孔子毅然地放弃从政的初衷,开始整理和收集古时名作佳篇,自己从中吸取知识。皇天不负有心人,因为孔子毅然放弃自己熟悉的从政之路,挑选了适合自己的学者大道。终于,孔子成为了一代宗师,成为了古今闻名的教育家、思想家,给中国乃至世界不小的影响。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对生活熟悉。渐渐地,我们所熟悉的事物越来越多。此时,不妨放下熟悉的事情,去挑战新的事物,让自己的人生不在熟悉而无味中度过,而描绘出自己不一样的多彩人生!
点评
这篇文章在立意上很有思想个性,表现在两点:一是观点鲜明,二是具有辩证思维特点。从第一点来看,作者在开篇第一段,就从生活说起,表明生活都是从不熟悉到熟悉的,并对“熟能生巧”的一般观点提出了质疑。于是,用了一组事例来加以论证:跳高冠军伊辛巴耶娃放弃熟悉的体操,去熟悉跳高运动,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改人们熟悉了的白人总统,实现了黑人也可当总统的愿望,中国圣人孔子放弃了从政的理想,一心从事学问研究等。从而论述了“熟悉的事物只会让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引出的观点“让我们果断地放下熟悉的事,去挑战新的事物,去迎接新的自己”。观点新颖、说理深刻,很有启发性。
文章开篇提出问题,主体内容以陈述事例为主,最后对全文内容作出总结归纳,得出全文观点。文章整体结构完整,思路清晰,材料典型,是一篇较为成熟的议论文。
病文诊断
熟悉
四川考生
每天,我们走在来来去去的路上,都会听到许许多多熟知的声音。鸟儿的鸣叫声,车流的喇叭声,人群的笑语声……但对我来说,最熟悉的声音,还是教室里那个慈祥、苍老、严峻的声音——老师的声音,那声音就仿佛像一根无形鞭子,鞭策着我们不断地前进。
在我小的时候,总认为老师的声音就是代表责骂声。就是到了高中,曾经认为老师就是“管得严”或者“管得宽”。你看,老师往讲台上一站,将书本往桌上一扔,眼睛一瞪,就开始了她的每节课必有的课前训话,从经济危机到就业压力剧增,从高考分数线拔高到高考难度加大,其间,还时不时地点几个倒霉蛋的名字顺势再批评一番,坐在下面的我们,真可谓提心吊胆,生怕被点到的下一个名字就是自己,真担心稍不留心就被老师臭骂一顿。那感觉,一个字——苦。
后来,随着我们逐渐长大和懂事,老师的批评声渐渐减少,更多的是担忧声和鼓励声。可能老师的声音听得太多了,我经常是一个耳朵进,另一个耳朵出,老师刚讲完,我甚至一点也不记得刚才老师说了些什么。
但是,终于有一天,我理解了老师那严峻嗓音中浓浓的爱,声音中带着对我们无比关切之情。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寒风呼呼,而感冒病毒也乘着寒风传遍了神州大地,很快,年老体弱的老师搞不过病毒,感冒了。
当我得知老师患了感冒后,简直乐坏了。“让你整天说个不停,怎么样,现在病了,说不出来了吧?”
可是,班会课上,老师又照常走进教室,出现在讲台上。
“这个礼拜,我来得少了些,咳……咳……,可大家的表现比我想象的好多了……咳……咳……尤其是有几个同学,比如说,小A同学在数学测试中进步最大。小B同学在我不能上课的那两天,主动担任了纪律维持工作,使大家能够安静地自习。咳……咳……”
小B就是我。我只是在教室里闹哄哄的时候,吼过两次,叫大家“安静,别讲话!”,也不知道是哪位同学报告老师的。说我是主动维持纪律,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多半为了出风头。
从那以后,老师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我深深的记住,当我得意忘形时,她的话会回荡在我的脑海中,我会赶紧收敛我的骄傲;当我想偷懒时,老师的声音又会想起,我会赶紧去努力用功;当我想气馁时,老师的声音又会想起,我会赶紧扬起风帆,继续航行。总之,那声音,一次又一次地鼓励过我。
啊!老师的声音,多么动听的声音,多么熟悉的声音,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伴我成长的一生。
点评
这篇文章基本符合题意,写出了自己最熟悉的声音——老师的声音,而且写出了自己对老师的声音认识改变的原因与过程。先写自己小的时候,总觉得老师的声音就是“管得严”“管得宽”,并对老师严峻的形象也有逆反。然后写进入高中以后,对老师声音认识的改变,而重点写了在一次老师感冒后,自己感到幸灾乐祸,因为老师暂时可以不唠唠叨叨了。可是,没想到自己在自习课上出的一个风头,被老师公开表扬,让自己认识到了老师是关爱自己的。从而对老师的声音有了全新的认识。
但是,文章在表达上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第一段本想表现一下写作技巧,用排比句先写在路上听到的熟悉的声音,单看这组句子还不错,但与下文衔接不自然。在由小时候到后来长大后的内容安排上也有思路不清,逻辑混乱现象。最后一段的抒情感慨也有些无病呻吟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