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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复试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1、学校按照学科门类(学术型)、学位类型(专业学位)划定各类基本分数线。各院系根据招生名额和考试成绩等情况按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分数线(不低于学校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以此遴选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各院系的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1.2(根据学科专业的生源情况及特点可作适当调整)。
2、各招生院系将于3月中旬公布复试安排,请考生留意查阅学院网站。
3、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系确定。学院将通过网站、email、短信等形式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留意。
4、复试考生须携带: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②历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历验证程序;
③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⑤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交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⑥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5、我校统一组织复试英语听力测试(初定于3月23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将以我校研招网上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除外语学院、医学院、MBA、MPA和MEM考生外,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计入复试总分。
6、所有复试考生都需进行体检(在我校校医院),届时请查阅我校研招网上发布的各招生院系复试考生体检具体安排的正式通知。
7、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人员名单。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规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体检不合格者。
8、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教育部检查和审核后,我校将于6月初寄发入学通知书和调档。
9、我校不接受报考外校考生的调剂申请。报考我校考生如需调剂到外校,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查阅全国各高校的调剂信息,并按网上调剂系统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我校根据网上调剂结果办理相关手续,考生不需要提供“调剂申请”或者“接收函”等任何材料。
10、请随时留意我校研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通知。
上海交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