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基本要求 |
单科基本要求 |
备注 | ||||
外国语 |
政治 |
业务一 |
业务二 | ||||
哲学 [01] |
310 |
50 |
50 |
70 |
70 |
||
经济学 [02] |
355 |
60 |
60 |
90 |
90 |
||
法学 [03]( 不含 030180) |
340 |
55 |
55 |
90 |
90 |
||
教育学 [04] |
340 |
60 |
60 |
90 |
90 |
||
文学 [05] (不含 050404 ) |
355 |
58 |
58 |
90 |
90 |
||
历史学 [06] |
340 |
50 |
50 |
90 |
90 |
||
理学 [07] |
310 |
50 |
50 |
80 |
80 |
||
工学 [08](不含 081280 、 0801、0807、0815、0824 ) |
330 |
55 |
55 |
90 |
90 |
||
农学 [09] |
305 |
45 |
45 |
90 |
90 |
||
医学 [10] |
临床各学科 |
325 |
50 |
50 |
85 |
85 |
|
非临床各学科 |
315 |
50 |
50 |
80 |
80 |
||
管理学 [12] (不含 120280 ) |
340 |
60 |
60 |
90 |
90 |
||
法硕 [030180] |
325 |
50 |
50 |
80 |
80 |
||
MBA[120280] |
175 |
50 |
综合: 100 |
||||
设计艺术学 [050404] |
315 |
50 |
50 |
90 |
90 |
||
力学 [0801] 、动力工程 [0807] 、水利工程 [0815]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 |
320 |
50 |
50 |
90 |
90 |
||
软件工程 [081280] |
320 |
54 |
54 |
90 |
90 |
适用于工学各专业 | |
强军计划、单独考试 |
285 |
40 |
40 |
40 |
40 |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
待定 | ||||||
国际教育学院 |
各学科按国家线 |
华中科技大学 200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 】 4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 勿滥 的原则;
2 、 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 、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3 、 各院(系、所)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系、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条件] [复试常识] [复试技巧] [复试资料] [复试误区]
·历年考研复试试题汇总 ·名校硕士考研复试经验
·复试最关心的15大问题 ·英语听力口语如何复试
·2006考研复试准备细节 ·复试面试中的关键点滴
·372分考研复试被淘汰考生的见闻
三、 复试工作的 要求
1 、 复试名单的确定
( 1 )各院(系、所)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本单位生源情况,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可自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
( 2 )复试名单可采取差额的方式由各院(系、所)提出,在学校划定分数线上,生源比例按 120% 掌握,生源比例远超过 120% 的专业,可按小于 150% 的比例掌握。
2 、复试要求
( 1 )各院(系、所)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 (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 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 2 )复试前一周向考生 公布复试细则、工作办法及程序、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 3 ) 各院(系、所)应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 4 ) 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 5 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各院、系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 5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 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得分、初复试总成绩。 复试阶段材料须至少保留三学年 ( 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 。
( 6 )同等学力 加试成绩由各院(系、所)汇总审核,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为高分,但复试表现很差者应及时报研招办处理。
( 7 ) 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定意见。
( 8 )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 20% ,专业考核笔试占 40% ,面试及实践环节占 40% 。
四、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 1 )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 )综合素质考核
①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 3 )体检
2 、复试方式:
( 1 )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 2-3 小时。
对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考生, 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 )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 2 门 ( 不含参加 “MBA” 联考和法硕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 )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 60 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复试阶段的后续考试。
( 2 )外语听说测试:外语听说测试与专业复试分开进行,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办法》。
( 3 )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对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操作技能。
对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 4 )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各院(系、所)应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
( 5 )其他方式
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及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由各院(系、所)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 6 ) 复试费用按照 50 元 / 人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按 100 元 / 人收取。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各院(系、所)收取并出具定额收据。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 6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 40% 。
3 、对由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各院(系、所)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及调剂工作。
2 、 各院(系、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 3 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 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院(系、所)(所)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复试条件] [复试常识] [复试技巧] [复试资料] [复试误区]
·历年考研复试试题汇总 ·名校硕士考研复试经验
·复试最关心的15大问题 ·英语听力口语如何复试
·2006考研复试准备细节 ·复试面试中的关键点滴
·372分考研复试被淘汰考生的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