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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国家公务员(新大纲)申论热点:社会保障制度
考试吧(Exam8.com) 2009-11-24 18:57:27 评论(0)条

  一、新闻链接

  由广东社会保险学会和南方日报社主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协办的“广东省首届企业社会保险论坛”,于11月21日在广州鸣泉居度假村举行。

  本次高端社保论坛的主题是:“企业发展与社会保险”。本次论坛围绕基本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企业社会责任等多个层次,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与企业发展和人才流动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论坛的宗旨是深入探讨企业发展与社会保险的内在联系,研究探讨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企业年金发展,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增强社会保险意识,广泛听取企业界对社会保险的意见和建议,改善社会保险服务,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推动作用,同时为政府制定相关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咨询,更好更快的推动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改革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险在人民群众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去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目前,企业正处在深化改革,减员增效,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对企业发展增添后劲,为调动职工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向心力凝聚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论坛认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摆脱经济危机阴影,化解社会风险创造机遇,以期更快地实现企业发展的目标。为此,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方面都加大了力度。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即,京佳公务员特就社会保障这一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做一深度剖析,希望能够给备战中的广大学子有所裨益。

  二、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知识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社会保障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从广义上来说,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以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城乡困难户的生活救济。城市的困难户,是指无经济来源的鳏寡孤独和劳动能力差、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居民。农村的贫困户,是指因缺少劳动力、资金、技术或因长期生病、天灾人祸不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农户,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经济来源的老人、残疾人、孤儿等。此外,还包括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灾民的救济。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安置聋哑盲残人员和孤寡老人而兴办的各种社会事业、企业,各种社会福利基金,以及各种文化、教育、体育设施。职工福利通常也属于社会福利范围。

  优抚安置是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如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休和退伍军人及烈属等,为保证其一定生活水平而提供的资助和服务,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制度。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基本生活: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 维护社会稳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解放、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而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3. 促进经济发展:首先,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其次,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第三,社会保障确保劳动者在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致受阻或中断。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生育、抚育子女和教育津贴等形式对劳动力再生产给予资助,以提高劳动力资源的整体素质。

  4. 保持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二是通过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5. 促进国民福利:现代社会保障不仅承担着“救贫”和“防贫”的责任,而且还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而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险体系是在传统计划体制和低收入水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主要特点是: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保险费用来源单一,个人保险意识淡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管理和立法工作滞后;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的营运办法落后,难以解决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等。

  1. 社会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与国家财力不足构成了尖锐的矛盾。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依靠政府财政出钱,这必然使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受到国家财力的制约,造成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化程度低,覆盖面缺损的状况。广大农民未能被纳入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范围。另外,由于财力所限,各项保障事业计划的实施也受到很大影响。

  2. 就业与保障高度重合的保障方式,不但本身已难以长期维持下去,而且也给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多方面的影响。一是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新增就业人口不断增加,无论从国家财政能力来看,还是从国有企事业单位对新增人员的容纳量来看,都无法长期地、完全地包揽社会就业问题。虽然也采取过多种积极的就业政策,但这只是暂时缓解了就业压力,由此却造成了更深刻的社会与经济问题。二是这种就业终生有靠,生老病死概由财政完全承担的保障方式,给国家财政和职工所在单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这方面开支还将继续增长,国家与企业的负担会日益加重。三是为了保障就业,往往硬性向企事业单位安排就业人口,各单位冗员现象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以保障就业为着眼点的社会保障模式逐步形成了职工“铁饭碗”观念,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阻滞了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

  3. 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式上存在着许多问题。首先从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但在收人方式上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收入来源,在使用上也没有社会保障支出应占财政支出的规模界限,存在着非基金化、非规范化问题,这必然形成不同年份社会保障支出大起大落的现象,尤其是在灾年,财政收入减少,但社会保障支出需要相应增大,造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困难。另外,社会保障企业化问题上,由于历史条件、经营状况不同,会使企业间负担悬殊,不利于企业间的竞争,也会使一些企业的职工因企业经济拮据而导致社会保障难以实现,享受不到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此外,由于缺乏必要的个人缴费,社会保障事业与个人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使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受到限制,也使社会保障的运行缺乏监督机制,导致平均主义,浪费现象严重。再从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方式上看,一是社会保障的经费支出基本上采取无偿供给、单纯投入的方式,忽视了依靠保险业自身的经营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二是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往往偏重生活而忽视扶持生产,未能帮助救助对象提高自身的生产经营能力,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果。三是社会保障支出的非货币化和平均主义,以及各种以“暗补”形式形成的财政补贴,严重扭曲了市场机构对社会经济的调节,影响了社会分配的公平|生,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4. “政出多门”的管理体制,造成了许多弊端。首先,由于政策法规是由各部门分别制定的,缺乏必要的协调,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政策上的空白和矛盾,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比较严重;其次,由于各部门对社会保障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各自制定政策标准,使得地区、部门、单位之间负担不同,待遇的差异也比较大,调整起来难度很大,也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再次,由于分散管理和使用资金,使得资金使用上出现很不合理的现象,一方面资金紧张,无钱办事,另一方面,在有些部门的资金则闲置浪费,资金不足和资金使用效果不佳的现象并存。最后,由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本质上又是以中央集权和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管理为特征,有关政策法规、待遇标准等都由主管部门制定,企业只能执行照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因地制宜地办好社会保障事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 传统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进度不相适应。这种不适应不仅使现行社会保障体制自身的运转出现了障碍,而且也给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造成了困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传统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便随之陷入困境。改革开放以后,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项目开支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但不同企业之间负担差别相当大,况且,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决定了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障项目支出的落实情况,也给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造成了严重的障碍。例如,在目前的情况下,一方面,有很多企业已将原有的养老制度待遇削减,甚至长期不支付退休人员养老费,致使有些老人生活窘迫,另一方面,企业间离退休费用负担上的悬殊差异,也使企业间的竞争条件不平等,使深化企业改革难以推进。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社会风险日益增大,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另外,据估计,我国现有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亿人,预计到本世纪初达到1.3亿人, 超过总人口的1/10以上,将进入“老年型”人口国家。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安定的重大问题。因此,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对于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发展市场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1. 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政府首先要发挥主导作用。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逐步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发展目标。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二是科学规划,使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2.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3.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4. 此外,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个完善社保体系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但是对于中国经济从投资型、外向型向内需型转型,却是一条必经之路。如果能够在危机之时夯实好社保体系的平台,等到中国经济走出困境之时,将迎来一个更健康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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