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链接
1. 2003年我国废旧物资回收额达490余亿元,资源再生企业就业人数约140余万人,全国有18余万个回收网点,再生工厂约有5000余家。北京市的废旧物资回收量相当于垃圾产生量的8%;天津市的废旧物资回收量相当于垃圾产生量13%,尽管如此,我国资源回收率仍低于世界上发达国家水平。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只有靠节约发展,才能使国家繁荣,富强,在人均自然资源偏低的情况下,进一步开展垃圾资源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美国1000多个市镇对垃圾以袋、罐计算收费,垃圾的产量从1981年的每人1周3桶减少到1995年的每人1周1桶;美国的西雅图市政府规定,每月每户垃圾量为4桶,需交纳排污费13.25美元,每增加1桶,加收9美元,该规定实施后垃圾量减少了25%以上。
在德国,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向城市居民收费,另一类是向生产商收费(又称产品费)。对于居民收费来说,德国的各个城市的垃圾收费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户收费,以垃圾处理税或固定费率的方式收取;有的是按垃圾排放量来收取。目前,大多数城市都采用按户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方式,部分城市开始试用计量收费制,按不同废物、不同量收取不同费用。产品费的征收更充分地反映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要求生产商对其生产的产品全部生命周期负责。产品费的征收对于约束生产商使用过多的原材料,促进生产技术的创新,以及筹集垃圾处理资金都有较大的帮助。
3.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包袱最重的国家,人均每年垃圾产量440公斤。2000年、200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18、1.35亿吨/年,城市历年的垃圾堆存量高达66亿吨,侵占35亿多平方米的土地,已有2/3的大中城市被垃圾包围,有1/4的城市不得不把解决垃圾危机的途径延伸到乡村。尤其是城市垃圾的二次污染,导致城乡结合带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全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总体水平还很落后,管理体制不顺、经费不足、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和基础设施落后,远不能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形成一个“垃圾产生量增加-环境污染加重-治理费用上升-财政资金不足”的恶性循环。
4. 随着环境问题逐渐被重视,节能、环保成为各国的发展主题,已经开始为垃圾处理提供产业发展的机会。全世界垃圾年均增长速度为8.42%,而中国垃圾增长率达到10%以上。全世界每年产生4.9亿吨垃圾,仅中国每年就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 城市垃圾混合回收的方式加大了垃圾资源化的难度。
我国城市垃圾基本上属混合回收,从回收的垃圾中分选有用物质,在目前分选技术差的情况下需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利于城市垃圾的资源化。
2. 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较落后。
我国城市垃圾中的无机成分多于有机成分,不可燃成分多于可燃成分,不可堆腐成分多于可堆腐成分,且大中小城市又各有不同,因而资源化难度大,经济效益较差。
3. 城市垃圾资源化的资金不足。
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费用主要来自于政府,金额有限,而建大型的卫生填埋厂或焚烧发电厂均需大量资金,从而造成城市垃圾资源化基础设施差。
4. 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善。
当前,我国把垃圾处理的重点放在减量上,对垃圾资源化不够重视,无相应的资源回收法,管理差,且目前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垃圾的资源化。
5. 资源化意识淡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随之改变,资源的回收观念淡薄,回收难度增大。
三、应对措施
1. 城市垃圾资源化
(1)加强我国城市垃圾的分类回收。
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重要前提。过去城市垃圾的混合回收,加大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的难度,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为了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应在居民区,商业、文化及娱乐中心放置不同标志的垃圾容器,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奖惩措施来保证居民自觉地分类放置垃圾,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
(2)征收城市垃圾费。
长期以来,我国的环保费用都是由政府提供,资金来源有限,限制了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而市民征收城市垃圾费符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既为城市垃圾的资源化筹措了资金,又能减少城市垃圾的排放量。当然,城市垃圾费的征收应根据居民生活水平、垃圾数量、分类放置等不同情况而异。
(3)大力发展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
面对垃圾的挑战,许多科学家提出应全面应用高科技,变废为宝,向垃圾要效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在很大程度上与资源化技术有关。科技的进步可增加可利用废物的种类及其利用深度,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推动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垃圾资源化技术的研究,为城市垃圾资源化提供硬件支持是非常必要的。垃圾资源化技术的选择应根据各国的国情而定。我国资金有限、技术较落后,但是地域广阔,因而垃圾资源化潜力较大
(4)加强废旧回收,推动旧货市场的发展。
我国历来重视废旧物质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且收入不菲。由此可以看出,废旧物资回收潜力很大,我国应继续鼓励有关部门加强废旧物质的回收工作。
(5)加强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
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资源化的法规体系,如资源回收法、废弃物处理法等,用法律的手段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资源综合利用行为,并把它变为自觉行动。其次,要改变目前政企合一的垃圾管理体制,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宜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将垃圾清运单位和处置单位从政府部门独立出来转变为企业,自负盈亏,实行有偿的社会化服务,环卫部门进行管理、监督。第三,建立城市垃圾资源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能力。
2. 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
城市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从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原料能源相互利用、垃圾产品生产以及管理培训,将形成一个产业链。而且这是一个不衰落的产业,它将会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而持续发展下去。
(1)走综合处理技术路线,提高技术集成能力
垃圾处理要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技术原则。传统的填埋方式占用土地、形成二次污染,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焚烧方式成本高、资源利用率低。我国城市垃圾成分复杂、含水率高、可燃物少。因此,适于走垃圾分选、再生利用、有机物发酵制肥、可燃物焚烧供热发电的综合处理技术路线。目前,从事垃圾处理技术研究开发的单位很多,在某些单项技术上也有所突破,但垃圾处理技术是涉及机械、化工、生物、电子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技术,因此,提高技术集成能力更为重要。我国还缺少这方面的开发机构,急需发展有高度技术集成能力的研究开发单位,把国内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与工艺引进、吸收、消化后加以创新,创造出适合我国城市发展水平的综合技术。
(2)改革现行的城市垃圾管理体制,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一个产业的发展,除了先进的技术,更重要的是市场的培育,垃圾处理要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要有适于产业发展的土壤和环境。因此要打破目前垃圾处理中政企不分、垄断经营、非市场化运作的现状。由原来的政府环卫部门的运作转变为市场机制企业化运作,让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政府通过税收、能源、土地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环保立法和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一系列环保法规,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强化相关的执法力度,推动这一产业的发展。
(3)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扩大融资渠道
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垃圾处理需要一个非常大的资本投入。只有到资本市场上去寻求资金,才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有效渠道。投资社会化,谁投资谁受益,政府可以引导性地以少量投资,吸引企业和社会上的资本投入。充分利用目前国外资本看好我国环保市场的有利时机,注意加强国际合作,进一步利用外资。
3. 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意识对人的环境行为有指导作用,能够使环境行为具有目的性、方向性和预见性,从而对环境保护的进程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长期以来,人们都注重各自家庭的小环境而忽视了公共的大环境,如果能够将市民们的小环境意识延伸到社会公共环境上来,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必将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要通过各种媒介不断地利用环境观、垃圾资源观、资源危机观等来教育市民,让市民了解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