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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泰达应用物理学院2011考研复试通知
南开大学泰达应用物理学院 2011-03-23 16:40:46 评论(0)条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

  2、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学校总差额率不低于20%;

  4、学院复试权重40%;

  5、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

  物理科学学院与泰达应用物理学院成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将硕士复试细则公示。

  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内容

  (一)思想品德;

  对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也成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方法不限,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以及面试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问题回答体现一个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个人素养、心理素质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等综合素质。

  (二)各学科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

  主要设定以下参考指标:

  1、 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2、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3、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四、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形式相结合。

  笔试科目见南开大学研招办网页:http://202.113.28.107/admissions/detail.asp?id=1387

  面试: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满分30分,面试满分70分。

  五、复试分数线

  物理科学学院与泰达应用物理学院执行我校理工科的复试分数线。

  分数线见南开大学研招办网页: http://202.113.28.107/admissions/detail.asp?id=1391

  六、复试名单(不含破格生和调剂生)

  全国统考硕士的复试名单(不含破格生和调剂生)见物理科学学院网页:

  http://physics.nankai.edu.cn/list/detail.asp?articleid=290&classid=9

  七、复试程序

  (一)复试网上确认

  考生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复试确认,网址为:

  http://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master/ssfslogin.asp

  (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要求见物理科学学院网页:

  http://physics.nankai.edu.cn/list/detail.asp?articleid=291&classid=9

  (三)复试安排

  复试安排见物理科学学院网页:

  http://physics.nankai.edu.cn/list/detail.asp?articleid=291&classid=9

  八、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物理科学学院网页:

  http://physics.nankai.edu.cn/list/detail.asp?articleid=289&classid=9

  九、调剂:

  (一)原则:

  参加复试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专业一般不接收调剂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可以接收调剂生。

  接收调剂生的原则:应是重点学校(应与接收推荐免试生院校范围一致)毕业并报考重点学校的考生,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并且要求总分一般高出我校同一学科、门类15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可申请调剂到我校。

  (二)规则:

  1、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确定录取,原则不能再调剂到其他院校。

  2、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考生可自愿申请转出调剂到其他院校。

  3、调出工作在复试结束后进行。调剂考生凭接收学校的接收函调剂。报考材料统一邮寄,考生本人不得携带。

  4、报考外校考生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不能调剂到我校。

  5、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且统考科目基本相近的考生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以申请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6、调剂到我校录取的考生要求在复试后三天内进行调剂网上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调剂表》等材料转入我校。逾期未转入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十、 录取计算及说明

  1、 复试权重为40% ;

  2、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两位);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十一、成绩公示

  4月3日下午5:00之后,物理科学学院第三教学楼门口通知栏和物理科学学院网上公布成绩,

  网址: http://physics.nankai.edu.cn ,公示期7天,请考生注意浏览。

  十二、函调人事档案

  函调已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具体联系人为:

  物理科学学院: 刘丽军老师(022-23508514)

  泰达应用物理学院: 应丽娜老师(022-66229357)

  十三、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新生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四、发出录取通知书

  6月中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具体发出时间关注网上通知。

  物理科学学院网页:http://physics.nankai.edu.cn

  物理科学学院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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