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人文学院2011年考研复试工作安排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4月初可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录取工作的初步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不录取考生。
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清华大学《关于201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对我院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各系(所)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三、复试
(一) 基本要求
1.统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见附件。
2.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 资格审查
2011年硕士生招生报考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院业务办公室负责对所有复试考生,严格按照《清华大学201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记录,填写《2011年硕士生招生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并已经交复试费的考生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带招生简章上要求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一律不予录取。
(三)实施办法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全院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的比例为1:1.5。
复试由以下二部分组成:
①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系(所)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命题,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3月20日(星期日 )下午2:00-4:00
考试地点:
考场一:新斋三楼324室(哲学、经济学、法学、科技史等专业考生);
考场二:新斋三楼335室(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专业考生);
②面试
由各系(所)按学科或专业成立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时应该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时,要认真填写《清华大学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面试情况记录表》,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按满分为100分当场给出评分。
③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按满分1000分计;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1.5=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3.5=350分。
四、录取
1.严格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3.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的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工作日程
◆3月14日下午:人文社会科学院召开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会议,确定院复试线,对外公布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安排。
◆3月18日:考生到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新斋107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个别同学如有困难18日不能按时报到,请电话告知,我们视情况另作安排,但复试前必须完成资格审查。
◆3月21日考生体检(早上空腹)。
◆3月18日-22日:各系(所)组织考生面试;组织校内、院内调剂考生复试。
◆3月20日: 下午2:00-4:00专业笔试(新斋三楼教室),由院业务办统一组织。
◆4月初:教育部公布全国录取分数线后进行调剂、转材料。
人文学社会科学院业务办
2011年3月14日
附件一:人文社科学院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 (专业)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备注 |
哲学[010100] 01—07 | 350 | 50 | 50 | 90 | 90 | |
哲学[010100] 08—10 科学技术史[071200] |
320 | 50 | 50 | 90 | 90 | |
经济学[020100] | 365 | 50 | 50 | 90 | 90 | |
法学[030207] | 380 | 50 | 50 | 90 | 90 | |
法学[030300] | 350 | 50 | 50 | 90 | 90 | |
教育学[0402] | 335 | 50 | 50 | 180 | ||
教育学[0403] | 320 | 50 | 50 | 180 | ||
文 学[0501] [0502] | 360 | 50 | 50 | 90 | 90 | |
艺术学[0504] | 320 | 50 | 50 | 90 | 90 | |
历史学[06] | 315 | 50 | 50 | 180 |
附注:
①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20分,单科下降5分。
② 西部及东北地区考生(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市、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单科下降5分。
③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考生须提前向报考院系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7日前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各专业复试联系电话
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与以下电话联系咨询复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
哲学 62782777
科学技术哲学 62773013
理论经济学 62782771
国际关系 62788801
应用心理学 62773687
体育人文社会学 62795363
体育教育训练学 同上
运动人体科学 同上
中国语言文学 62783158
英语语言文学 62781194
日语语言文学 同上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同上
艺术学
历史学 62785745
科技史 6277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