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系统
考生需登录“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初试成绩查询,用户名为“2011+报名号”,例如:报名号为“620500001”(报名号查询链接:报考兰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准考考生信息查询),则登陆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用户名为“2011620500001”,密码为本人的证件号码(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有效证件号码)。如果证件号码由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组成,请去掉汉字直接按顺序输入阿拉伯数字。提示:请登录系统后尽快修改密码。
二、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初试成绩。
三、缺考考生单科成绩标记为“-1”,违纪考生单科成绩标记为“-2”,作弊考生单科成绩标记为“-3”。
四、兰州大学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于3月15日后公布,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五、若考生对初试成绩有疑义,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初试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初试成绩复查只对主观题评阅中有无漏判、成绩累计、登分、总分错误进行复查。
受理初试成绩复查截止时间:2011年3月8日下午17:00。
六、成绩复查程序
1.提交申请:考生本人填写提交《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
2.交纳复查费:根据甘价费〔1999〕269号文件规定,查阅各类已评阅试卷每人每科20元。
3.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组织专人复查。
4.复查结果通知:复查结果由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需复查书面通知,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
七、外地考生成绩复查办理
外地考生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我办办理成绩复查手续,本人需下载填写《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签字后,委托他人前来办理。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并为考生交纳复查费。
外地考生也可将签字确认后的《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绩复查费通过邮局汇寄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兰州大学研招办”。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338-2房间),邮编:730000,传真:0931-8915216(自动)。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