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1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局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25名考生入围面试。具体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面试最低分数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考生务必于2月20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liuyq99@163.com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格式:“***(姓名)面试确认”,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手机号码。逾时未进行确认的,将视为放弃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于2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2)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到我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951—7884911;传真: 0951-5015184。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3日(星期三)16:00前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楼人事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凡无材料或缺少关键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须提供的材料明细如下:
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笔试准考证;(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和复印件各1份;(7)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8)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工作证原件(如无,可不提供);(3)笔试准考证;(4)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6)硕士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如确有困难不能提供的,可延至考察时提供);(8)有关职位要求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需加盖考生所在党组织的公章);(9)1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2011年2月24日至2月25日上午。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地点: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街163号)。
联系电话:0951—7884911、0951-5015184
(四)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进入候考室,对上午8:2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应在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合成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考官组面试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并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2、我局将于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1、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需由考生自行承担。
2、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请提前熟悉路线,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951-7884910、0951-7884997
特此公告。
附件:
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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