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监管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及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江西保监局2011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以下人员参加我局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最低面试分数 |
杨振宇 |
744136031607 |
0901744001 |
104.3 |
何艳 |
744142436026 |
0901744001 |
104.3 |
陈迪锋 |
744170761712 |
0901744001 |
104.3 |
刘奇 |
744133079512 |
0901744001 |
104.3 |
刘超 |
744131171519 |
0901744001 |
104.3 |
沈宁 |
744112120228 |
0901744001 |
104.3 |
何永坤 |
744139042009 |
0901744001 |
104.3 |
黄薇 |
744171130510 |
0901744001 |
104.3 |
熊晓莉 |
744136041314 |
0901744001 |
104.3 |
宣溢 |
744142222804 |
0901744001 |
104.3 |
邱斌 |
744171131921 |
0901744002 |
104.9 |
刘涛 |
744161035918 |
0901744002 |
104.9 |
戴昀晖 |
744163011305 |
0901744002 |
104.9 |
马伟伟 |
744136210311 |
0901744002 |
104.9 |
陈璐 |
744136031528 |
0901744002 |
104.9 |
宋磊 |
744136053714 |
0901744002 |
104.9 |
何淼 |
744136032423 |
0901744002 |
104.9 |
黄雅卿 |
744136053510 |
0901744002 |
104.9 |
吴凯辉 |
744135523723 |
0901744002 |
104.9 |
杨阳 |
744142223021 |
0901744002 |
104.9 |
李豫 |
744136040419 |
0901744002 |
104.9 |
二、考生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1年2月16日前,将是否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的意见通过邮件发至xiongjie_liu@circ.gov.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届时如未确认,以主动放弃处理。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安排
(一)专业科目考试
1、时间: 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
2、地点:南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20楼泰康人寿会议室
(二)面试
1、无领导小组讨论
(1)时间: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
(2)地点: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7楼江西保监局会议室
2、结构化面试
(1)时间:职位代码为0901744001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职位代码为0901744002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
(2)地点: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7楼江西保监局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
请入围我局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21日上午11:30前,带齐有关资料到我局(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5楼1507室)进行资格复审。有关资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3)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5)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6)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有关要求
1、请及时进行考试确认,届时未确认,按弃权处理。确认后放弃考试资格的,须在考试前2天通知我局人事教育处,随意放弃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有因考生放弃考试资格的职位,将按照规定进行递补。
2、2011年2月22日上午9:00前,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笔试考场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时不得使用词典、参考书,不得携带电子词典和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3、2011年2月23日上午8:30前及2月24日上午8:30、下午13:00以前,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候考室报到,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参加面试抽签;截至上午8:50或下午13: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5、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该职位取消录用。
6、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刘雄杰 罗茜菲
联系电话:0791-6387161 18679116166 18979155329
传 真:0791-6387076
特此公告
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人事教育处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江西保监局地址及乘车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