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吧

公务员

考试吧>公 务 员>考试动态>招考公告>正文
2011年天津保监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考试吧(Exam8.com) 2011-02-16 18:16:28 评论(0)条

2011年天津保监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的要求,现将天津保监局2011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比例

所报职位
笔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

0901733001

综合监管岗

李木子

733122006229

5:1

112.2

2月23日下午、2月24日上午

李孟洁

733161035809

郎宁

733113010920

潘军妮

733112031310

韦小方

733122009827

0901733002

业务监管岗

张钟元

733170462407

5:1

102.5

2月23日上午、2月24日上午

李振鹏

733121521519

吴凤霞

733112121513

杨雪梅

733112080214

赵萍

733132500314

路云秀

733171486025

张真

733112030309

李燕燕

733112061826

万鹏飞

733137045921

王丹

733112120114

  国家公务员局根据我局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5: 1的比例确定了我局2011年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的面试人员名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并已公布。

  二、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1年2月17日下午17时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jie_zhang@ci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标题为:“面试确认+姓名”;内容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手机号码(确保处于开机状态)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资格复审

  时间为2月21日下午13:30—17:00,入围考生须亲自到天津保监局进行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笔试成绩单(网上下载打印);

  5、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需有学校盖章);

  7、《考试报名登记表》(需贴1寸彩照);

  8、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二)社会在职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

  3、公务员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笔试成绩单(网上下载打印);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试报名登记表》(需贴1寸彩照);

  8、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并注明现工作单位);

  9、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

  缺少上述材料或经审核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一)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提早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二)面试时间要求:2月23日,请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8:30到天津保监局报到,8:50进入候考室,到时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13:00到天津保监局报到,13:20进入候考室,到时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2月24日上午,全体考生参加面试,请于8:30到天津保监局报到,8:50进入候考室,到时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地点:天津保监局 (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93号,睦南道与桂林路交口。主要乘车线路:天津站下火车,乘13路公共汽车,到湛江路下;乘871、862、904、685路公共汽车在湛江路或外国语学院站下;乘906、954在桃园村大街站下。)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时请携带签字笔。

  (二)考生面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其关闭,暂交候考室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三)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四)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天津保监局人事教育处张洁、段俊宇,电话:022-23145069、022-23145004。

展开全文

公务员万题库

更多
行测
行测
已有8110223人做题
下载
申论
申论
已有421098人做题
下载

公务员章节课

全部科目
评论(0条) 发表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m.566.com)北京美满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WU311X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