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1年3月5日,上午8:00和下午14: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当天上午7:15,下午13:15。截至入闱时间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3月3日全天及3月4日上午12:00前,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信访接待室(石家庄市桥东区平安南大街35号)。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当天,在考点门口以每6个考生为一组按抽签序号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311-88625272,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免交有关考务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4.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请登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 http://www.he-n-tax.gov.cn
附件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河北省国税局详细地址及乘车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