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6日-2月27日。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进入考场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教学科技大楼,地址: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市内139路、187路公交车可达)。
四、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综合楼报告厅,地址: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市内139路、187路公交车可达)。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2009年以后毕业至今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证》。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8.本人近期小1寸同底板证件照片3张(每张照片背面请写明姓名)。
以上材料要求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招录单位收取复印件。
未提供上述资格审复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当天上午和下午,所有场次面试结束后分别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全部结束次日,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体检公告。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871-3121915。请进入面试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